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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化县2016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3)

  发布时间:2017-12-29 15:58:3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大化县2016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审计发现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的文件要求,我办再次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整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农村危房改造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2016年,大化县5户家庭通过重复申报方式,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46万元
(一)5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家庭分别为: 2015年七百弄乡蒙永国户;2016年板升乡左朝发、左朝廷和蒙朝荣等户;2015至2016年板升乡蒙朝权户。
(二)整改情况:2017年8月31日前,问题涉及5户违规重复享受危房补助资金现已完成整改4户,共整改补助资金10.6万元(其中3户左朝发、左朝廷、蒙朝荣退回补助资金7.95万元,另1户蒙朝权是代建档立卡户蒙玉贵建房子并代领补助资金2.65万元)。目前,1户未整改为七百弄乡蒙永国建房后一直外出打工,已联系上本人,其答应于10月31日前退回补助资金1.86万元。
二、大化县住建局违规审批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38户,涉及11户已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47万元,27户没有拨付资金          
(一)涉及11户已发放资金的农户分别为:
1.不是建档立卡户享受建档立卡户补助档次:古文乡韦美先户和卢月连户、北景镇韦吉阳户和罗胜吉户、岩滩镇黄甫华户、江南乡蒙爱花户;
2.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公职人员:北景镇罗仕华户、板升乡唐美艳户、岩滩镇韦标榜户;
3.拥有车辆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大化镇韦盛军户;
4.开办企业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大化镇韦汉勇户。
(二)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17年9月30日前,违规审批认定27户没有拨付资金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经过再核查后已经取消该27户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资格,完成整改;问题涉及11户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进行整改11户,全部完成整改有10户,未全部完成整改有1户,整改补助资金共13.82万元(其中3户非建档立卡户韦美先退0.8万元、韦吉阳退0.6万元、罗胜吉退0.67万元,共退回补助资金2.07万元;3户卢月连、黄甫华、蒙爱花应享受建档立卡补助资金2.4万元;2户在编公职人员罗仕华、唐美艳退回补助资金3.84万元;1户韦标榜非在编公职人员应享受补助资金1.86万元;1户大化镇韦汉勇非本人开办企业应享受补助资金2.65万元;1户未全部完成整改为大化镇韦盛军,已退款1万元,其口头承诺在10月底11月初退回剩余的补助资金1.65万元)。
 
 
 
大化县瑶族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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